各县(市、区)建管(建设)局(处),市质安监总站、各有关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6月3日,诸暨市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诸暨市鸿海塑胶管业有限公司1#厂房工程发生支模架坍塌,造成2成4伤事故。在不到半年时间内,连续两次发生同样性质的事故,给我市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造成了巨大压力,形势十分严峻。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漏洞与不足。各地建筑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都必须吸取这两起事故的教训,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建筑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根据住建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地要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在本分部分项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企业一定要按规范要求,做好方案编制、专家论证、监督实施和组织验收工作。特别是对模板支架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等高大支模架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方可实施,同时针对方案落实情况,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项目部组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或浇筑混凝土。
二、各地建筑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区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鉴于已发生事故教训,各地要狠抓偏远地区、偏远乡镇、城乡结合部等监管相对比较薄弱地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督,重点督促该地区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隐患治理工作。各地建筑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近期要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一次针对偏远地区、偏远乡镇、城乡结合部在建工程的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置并严肃处理。检查后及时将排查及整改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我局工程管理处,检查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考评依据之一。
三、各地建筑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梅雨及夏季高温、汛期和台风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建筑主管部门要要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防汛抗台工作,督促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要强化施工企业质安科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开展汛期建筑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险情、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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