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2013年第7批建造师注册证章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06-06 13:11:23

   下列建造师的变更、遗失补办已办结。请接本通知二个月内,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册证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下列(附件7)中的建造师由于执业证章有效期已到,取回注册证书后需办理续期注册,待续期注册通过后再发放有效期内的执业印章。

  请领取注册证章时,切记打印建造师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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