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2年度温州市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温州建设局 2013-06-05 16:53:23

   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规划建设局)、市政园林局 (市政环保局、城管办):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省建设厅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建筑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建筑业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更好地推进建筑业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市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各20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推荐范围

  (一)2012年度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先进个人: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建筑业业务处(科)室、招标办、造价站、交易中心等处室和机构的相关管理人员。

  (二)2012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先进个人: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建筑业业务处(科)室、质监站、安监站等处室和机构的相关管理人员。

  三、推荐条件

  (一)2012年度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先进个人

  1、严格执行建筑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2、从事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熟悉业务、办事高效,工作认真负责;能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及时解决行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基层单位及群众满意度高。

  3、建筑市场监管中未发生过重大群体上访事件。

  (二)2012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爱岗敬业,廉洁从政,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较高。

  2、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能力,工作扎实,近三年监督的工程获得建设工程质量“瓯江杯”奖或“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以上奖项1项。

  3、近五年监管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近三年所监督的工程项目未发生死亡事故。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做好本辖区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的推荐上报工作。

  (二)推荐上报的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2012年度全市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将推荐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于6月15日前报送我委建筑业处,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文档。

  (三)我委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进行审定并发文公布。

  联系人:叶振中,联系电话:89987086,传真:89987000,电子邮件:316805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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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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