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13〕11号)和《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桂建人〔2013〕7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13年6—7月开展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且岗位证书于2013年底前到期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近3年检测机构检查情况通报及检测新标准、新规范。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理论培训采取全脱产进行学习及考试的形式,计划从6月下旬开始,每期培训时间为2天,计划理论培训地点:南宁、柳州、桂林等市;具体时间及学员分班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持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岗位证书的人员还需进行0.5天的实际操作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实际操作考核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槎路262号,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
四、报名程序
即日起,检测机构下载、填写《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并于6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我中心电子邮箱:gxjstpxzx@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培训费用
理论培训费用(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考务费等)400元/人,地基基础工程实操考核费用按实际成本收取,要求在报到时交清。外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培训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门人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将于6月15日前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公布。
(二)参加培训且参加考试合格者,在其岗位证书继续教育专栏盖章验证并备案后有效,请各单位统一收齐参训学员岗位证书,并在报到时上交。
(三)联系方式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联系人:蒋 君,联系电话:0771—5583077;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联系人:韦富灿,联系电话:0771—5846195;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联系人:牟光林,联系电话:0771—5512971。
附件:
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表.doc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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