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部“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只宜担任一个项目的管理工作”的规定,为防止项目经理(建造师)一证多用,我处决定对拟参与我省工程项目投标人员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予以暂存,暂存期间不得参加其它项目的投标。已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不能办理暂存。现将名单予以公告(不包括中标后由招投标监管部门锁定人员)。如发现以上人员存在在建工程项目或证书暂存期间参加其它项目投标的,可向我处举报。举报电话:024-23447619。
附件:
暂存注册建造师证书人员名单.xls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外合作与行业发展处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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