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安〔2013〕68号)

来源:东莞建设网 2013-06-04 19:55:12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质〔2013〕44号)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13〕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同时,严格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13〕38号)要求,加强自查,消除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质〔2013〕44号).doc

2.《转发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13〕41号).PDF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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