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06〕80号
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预防坍塌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各州、地、市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局,施工、监理单位:
近年来,坍塌事故在我省建筑施工中一直居高不下,近期我省建筑施工中连续发生坍塌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006年4月3日,青海省集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海南州贵德县兴海驻贵德干休所工地,在化粪池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塌方,造成1人死亡事故。
2006年4月15日,青海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海东地区互助县林业局科技干部培训中心综合楼工地,因管道沟突然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
目前,正是我省各地工程项目开(复)工高峰期,也是土方开挖比较集中的时期。由于青藏高原特殊的气候原因,土质冻融交替,因此土方开挖处置不当极易发生坍塌事故。为保障建筑职工生命安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预防坍塌事故的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大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进一步深入开展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要认真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监控和纠正施工单位违法、违规施工,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因盲目赶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管理。近期内,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结合预防施工事故坍塌开展一次重点巡查。
二、施工企业要认真研究并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特别要针对坍塌事故,编制预防坍塌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进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各施工单位要指导项目部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的基础上,确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要对重大施工危险源进行公示并严密监控。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各类危险源特别是易发生坍塌的危险源,要在施工中进行重点监控、积极预防。
三、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责任。工程监理企业要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编制专项安全监理方案,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及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要继续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严格查处,绝不允许其继续施工。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严格依法对已经中标的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于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开工。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抄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厅厅长、主管副厅长,总工程师,有关处、室、站、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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