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打非治违”推进视频会和市“两防”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控制和预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城乡建委决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及检查范围
区城乡建委成立五一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徐江海主任任组长,黄均副主任任副组长。检查组分三个小组:
(一)第一组
组 长:徐江海
成 员:宋刚、郭永平
检查范围:鱼洞、龙洲湾片区
(二)第二组
组 长:黄均
成 员:蒋中元、石祥洵
检查范围:花溪、南彭、界石片区
(三)第三组
组 长:郑 亮
成 员:沈平、崔久胜
检查范围:南泉、李家沱片区。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目前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止一般事故发生,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保持良好的建筑安全形势,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内容:“打非治违”和“两防”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内容。
(一) 建筑领域的违法发包、肢解分包、非法挂靠、转包、人证不符等问题。
(二)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工程参建各方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高处作业分级》(GB T3608-2008)等国家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合格、配备、使用情况;临边、洞口、通道口、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主体结构立面等重点部位的防护情况;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和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三)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工程参建各方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及部门地方规章相关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交底和实施等各环节的执行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各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4月27日至28日,我委检查组将对各在建项目进行督查和抽查,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
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