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具体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中建协项字第0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做好中国建筑业协会印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具体实施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依据中国建筑业协会文件精神,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导则》组织实施与行业指导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没有成立行业建设协会的,按照自愿的原则,既可纳入属地建筑业协会的行业管理范畴,也可直接归口中国建筑业协会行业管理。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组织培训、考核,颁发《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并在中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表见附件二)。
二、考核条件
1、达到《导则》中A、B、C级项目经理标准条件的,由本人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依据《导则》要求进行初审,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专门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也可提供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申请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
(3)企业对申请人综合管理能力与实践经验的评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的专门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依据《导则》进行严格审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级别《证书》。
2、申请A级和D级的项目经理,须参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推荐并在中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备案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岗位职业资质标准培训。
三、证书管理
1、《证书》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中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发放。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专门机构申领《证书》时,需提交上一级行业协会介绍信。
3、《证书》编号采用10位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代号+地市、公司或培训机构代号+项目经理编号组成。其中第1、2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代号(附件一);第3、4位为各省市下属地市(区)、各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本系统内一级公司或培训机构代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编号。
4、获证项目经理名单将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www.cpmchina.com)上公示,其《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备案表》将同时记入“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人才数据库。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应建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人才网站及数据库,并与“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链接,向社会、行业和业主提供服务。
5、D级《证书》持有者,自领取证书之日起,满两年后企业可根据本人申请和工作业绩申报晋升上一等级;B、C级《证书》持有者达到上一个资质等级条件的,可按有关程序和要求随时予以晋级。
6、项目经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者,将记入《证书》中不良记录一栏。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须向中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函送负责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专门机构和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此通知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一: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编号代号
附件二: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备案表
附件三: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标准培训大纲
附件一: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代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代号 有关行业建设协会 代号
北京市 01 石油行业 36
天津市 02 铁道行业 37
河北省 03 有色金属行业 38
山西省 04 建材行业 39
内蒙古自治区 05 冶金行业 40
辽宁省 06 煤炭行业 41
吉林省 07 交通行业 42
黑龙江省 08 化工行业 43
上海市 09 林业行业 44
江苏省 10 航空行业 45
浙江省 11 电力行业 46
安徽省 12 水利行业 47
福建省 13 建筑业协会 90
江西省 14
山东省 15
河南省 16
湖北省 17
湖南省 18
广东省 19
海南省 20
广西自治区 21
重庆市 22
四川省 23
贵州省 24
云南省 25
陕西省 26
甘肃省 27
青海省 28
宁夏自治区 29
新疆自治区 30
西藏自治工区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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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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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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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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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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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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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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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资质
或执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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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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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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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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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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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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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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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质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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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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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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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业 绩 简 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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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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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良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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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标准培训大纲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标准培训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认真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提高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为主线,把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懂法律、会管理、善经营、敢负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素质、职业化、国际化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人才队伍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和建立以人才资源为核心的既有利于行业管理,又能与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人才培训与考核评价机制,为建筑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要求,今后各培训单位重点要加强对工程总承包和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与教材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对项目经理的业务基础知识和素质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他们学习了解国内外推行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历史背景、运作方法、管理过程以及工程总承包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等知识要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内容及推荐教材包括:
(1)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法,教材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实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2)工程项目管理及其知识体系,教材为《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3)国际建筑市场与工程承包,教材为《国际工程承包总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2、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培训
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的要求,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主要承担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任务,申请人员多为从事施工项目管理时间较短的大中专毕业生,未参加过原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因此参照原项目经理培训和建造师执业资质考前培训大纲,培训内容及推荐教材包括:
(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教材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2)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教材为《房屋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3)建筑工程施工,教材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3、考虑到各专业的特殊性,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可根据本大纲,编制适应本专业施工特点的补充教材。
三、培训课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
建设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法 12学时
工程项目管理及其知识体系 6学时
国际建筑市场与工程承包 6学时
辅导考核 4学时
合 计 28学时
2、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培训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24学时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 12学时
建筑工程施工 12学时
辅导考核 4学时
合 计 52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