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市经济开发区、金磐、金东、金西开发区建设局,市属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资质许可工作,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基础数据库建设,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06〕309号)予以转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建筑业企业必须如实按时填报《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和《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及其他各类执业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今后,建筑业企业升定级,申请增项资质时,其相关信息在数据库中检索不到、信息不符或出现重复的,将暂缓审查或不予许可。
二、各建筑业企业按资质申请渠道将表格(含书面表格及其Excel格式电子文档)报送至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我局建筑业管理处,市属企业直接报送我局建筑业管理处,报送截止时间:2007年1月22日;联系人:徐震;电话:2064626;E-mail:xuzhen@jhjsj.gov.cn。
附件:建建发〔2006〕309号文(详见金华市建设网)
二OO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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