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设局转发关于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金华市建设局 2008-07-30 13:52:11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磐、金东、金西开发区建设局,市属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通知》(浙建管〔2006〕5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深刻组会《刑法修正案(六)》有关安全生产的条款的立法精神,同时要加强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作,全面提升全行业依法执业的能力水平,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下进一步稳定好转。

附件:浙建管〔2006〕52号文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金市建建〔2006〕151号附件.doc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