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我委对下列申请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述材料。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并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申述及举报材料应于2011年9月13日17时前按申请资质渠道报我委审批处,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示仅为我委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企业警惕不法人员借资质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邮 编:6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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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一览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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