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建设 [2011] 185号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和省建设厅、杭州市建委 “打非”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实际,于6月12—14日,组织开展了全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打非”专项行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打非”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富建设(2011)149号)要求,在企业自查、自纠、整改的基础上,分成四个检查组,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并开展,共检查工程建设项目84个,共发放整改通知书55份,停工通知书29份。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的在建工程项目在办理法定建设手续、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施工现场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少数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对我市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三、处理意见
对下列存在参与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施工企业,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工程建设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作为不良行为登录招标办数据库。
1、杭州恒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3、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富阳市万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5、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浙江大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
8、浙江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9、浙江广丰建设有限公司
10、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富阳恒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浙江大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责成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对项目已施工部分进行实体质量检测,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不得恢复施工;未经竣工备案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2、各企业、单位要对《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深刻认识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恶劣性质,要顾及行业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共同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3、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求各企业再次组织对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紧抓不放、落实整改。特别是对参与建设手续不齐全项目的非法施工行为,要自查自改,并将自查情况于7月15 日前书面报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4、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参与开工建设的责任主体,该处罚的处罚、该通报的通报,并作为不良行为登录。属本地企业的,暂停在富市场活动;属外地进富企业的,清退出富阳建筑市场。情节特别严重的,该降级的降级、该吊销资质的要吊销资质,决不姑息迁就,包庇纵容。
富阳市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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