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59号令)、《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委组织人员对2011年5月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1家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
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认为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请于2011年5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委燃气管理处。单位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7号 邮编:230001
联系人:晋科长 电话:0551-2643772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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