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广东省外入川工程设计企业备案的通报

来源:四川省建设厅 2011-05-12 14:55:10

  川建勘设科发[2011]169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我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审查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成建委发[2011]194)的情况反映,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鑫中建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2家外地入川企业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违反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内容、涉及到工程质量安全。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依法停业整顿的法律规定,我厅决定按照《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川建发[2011]1号)的规定撤销以上2家省外入川工程设计企业的备案申请,收回备案证书,一年内不得在四川省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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