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关于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若干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1-05-09 14:52:19

  京建发〔2011〕190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决定废止《关于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若干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02〕351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按本市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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