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金华市建设局 2011-05-07 10:09:29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各施工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建建〔2009〕2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考核工种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对象为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即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安全造成危害的作业人员,具体包括: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含焊接工、切割工)、建筑普通脚手架架子工、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含指挥)、建筑塔式起重机司机、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建筑物料提升机司机、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二、考核内容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考核大纲执行。

  安全技术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模拟操作方式,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

  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金华市建设局统一颁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因《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培训教材尚未出版,该工种理论考试暂停。)

  三、 考核组织

  金华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全面组织管理工作,理论考试具体工作委托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金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实施。实操培训、考试工作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相关要求的传达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四、报名条件和时间

  (一)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的年龄要求;

  2.身体条件要求:经二等乙级及以上等级的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及一寸免冠白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

  2.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件审核;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4.近3个月内的体检合格证明(附件2);

  5.免冠白底正面彩色一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尺寸为480×350像素,文件小于100K,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含英语字母的须大写),报名时U盘拷贝。

  6.单位集体报名的,需提交附件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培训及考试报名汇总表纸质一份及电子版(报名时U盘拷贝)。

  (三)报名时间:2011年度将分6次受理培训及考试报名,培训及统考工种视报名情况。具体安排如下表:

  序号考试时间报名时间

  16月11日5月15日前

  27月9日6月15日前

  39月17日8月15日前

  410月15日9月15日前

  511月12日10月15日前

  612月10日11月15日前

  (四)报名地点: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金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建教街2号(开发区大楼后面)

  联系人:卢黎明 吴玉娟 联系电话:0579-82371886

  联系邮箱:jhjxzpc@163.com 

  五、其它事项

  1.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一年内考核资格;对审核不认真、上报虚假材料数量较多的企业,将延后该企业人员参加考核的批次。

  2.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金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作为我局委托的考核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考核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组织落实,做好各环节考核管理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延期)申请表

     2.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培训及考试报名汇总表

 

 

  二O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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