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一年一季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余杭区建筑市场信息网 2011-05-07 09:28:35

  根据建设部第159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对申报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5月6日至5月12日。

  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查。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书面说明材料可对原申报资料进行解释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等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12日 时,逾期不再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存在疑义的,请于公示期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要求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临平人民大道650号

  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

  邮政编码: 311100

  联系人: 曹静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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