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协【201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各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精品工程,根据《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附件1),结合合肥市城乡建委《关于创建“合肥市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示范工地”的实施意见》(合建【2010】22号)文件要求,现对2011年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 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各申报单位在填写2011年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附件2)的同时,必须说明创建“合肥市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示范工地”的情况,实行“双向联动”,做到工程质量管理与工地现场管理、文明创建相统一。
2、各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申报,严格掌握标准,好中选优,以保证申报的项目符合“琥珀杯”奖工程条件。
3、各单位在申报时应具有超前的质量意识、科技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申报的工程应具备鲜明的质量及技术特点,从申报源头上保证“琥珀杯”工程的品质。
4、申报的工程应有较高的工艺水平和突出的工艺特点,反对对申报项目进行大面积修整及再次装饰。今年的现场复查将对工程的施工工艺水平进一步加强检查。
5、申报的工程交付使用后,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投诉。
6、申报“琥珀杯”工程凡已参加优质结构评选的工程,其主体结构和基础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总得分应在85分及以上,且2010年10月1日后竣工的工程,其结构质量评价为优良。
二、评选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11年5月6日至25日;
2、资料审查:2011年5月26日至31日;
3、现场复查:2011年6月2日开始
三、注意事项
1、推荐申报的工程应是2010年12月31日前竣工备案的工程。非法人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 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表应按附件《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的表样打印填写,不应随意增减内容,要求内容齐全、公章清晰,申报表中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应准确无误、便于联系。监理单位需填写监理企业申报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
1)申报材料封皮(软封面);
2)目录(注意列出页码,申报材料中的页码应与目录相对应);
3)具体申报材料详见《评选办法》。
申报材料中不得夹杂与申报无关的冗余材料,如企业在其它方面的获奖证书等。申报材料中的各种复印件应注意做到幅面不歪斜、文字和公章清晰。材料中要求的复印件亦可采用扫描件。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并符合以下要求: A4纸规格,装、胶订。申报资料整理装订后,统一装入A4规格文件盒或档案袋中(见附件5:申报资料封面样式),申报资料应注意内在质量,不提倡豪华装帧。
4、申报资料经各有关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按质量状况排序后,填写附件4《2011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申报情况汇总表》(请报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纸质需加盖公章,电子档通过U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370463041@qq.com一并于2011年5月25前报送我会。
联系电话:2642993 2642559
联 系 人:孙宪法 潘孝艳 储 婧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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