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建管〔2011〕11号
各县建设(管)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混凝土企业:
为规范我市混凝土企业的市场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混凝土搅拌车的行车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搅拌车运输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4月27日—5月05日(企业自查)
2011年5月06日—5月15日(县区普查)
2011年5月16日—5月25日(市建委抽查)
二、检查方法
各企业自查、县区全面普查、市城乡建委重点抽查
三、检查内容
1、混凝土企业是否与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签定《生产运输安全监管责任状》;
2、GPS的应用和实时监控管理、车辆标识、放大号牌、转弯语音提示设备等情况;
3、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人员
市重点检查分成八个组,组长分别由王荣村(检查肥西县)、王磊(检查包河区)、路克锦(检查肥东县、新站区)、项有传(检查长丰县)、郑国清(检查庐阳区、蜀山区、经开区、高新区)、张顺涛(检查包河区)、李洪(检查瑶海区)、杨森(检查包河区)担任,组员由各组组长选定。
五、检查要求
1、各县区将检查情况及相关资料于2011年5月16日前书面上报市建委建管处,联系人:王磊 沈国宝。
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到期限未能按要求整改完成的企业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3、对检查中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将予以推广,存在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附件:< alt="" src="http://www.hfjs.gov.cn/eWebEditor/sysimage/file/xls.gif" />合建建管11-11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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