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建设管理信息网 2011-04-29 11:28:14

  黄建办〔2011〕16号

 

大冶市、阳新县、铁山区建设局,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切实加强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立足超前防范,认真查找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五一”期间施工安全。

  二、强化教育,增强意识,履行安全职责。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注意饮食卫生。各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对所监理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认真排查隐患。各县(市、区)建设局要认真贯彻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在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安全生产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把起重设备、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全面消除施工安全隐患。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工地,要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否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五一”期间,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完善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坚持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五一”期间确需继续施工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加强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严防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和施工安全事故。

  市安全站值班电话:6525113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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