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外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登记的一、二级项目经理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1〕43号)

来源:东莞建设网 2011-04-29 10:15:48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原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建办办函〔2007〕278号)文件的精神,原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已于2008年2月27日起停止使用,为避免在统计信用管理手册人员到位工作中发生失误扣分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5月1日起,我局将对市外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在“企业注册人员基本信息”登记的一、二级项目经理统一作删除有关信息的处理,保留在“企业在莞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登记的一、二级项目经理信息。

  二、企业若要申请删除在“企业在莞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登记的一、二级项目经理信息,须按信用管理手册变更指南办理。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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