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资质申请资料审查结果合格的东莞市建安管桩有限公司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11年4月27日至5月11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未收到投诉的,审查合格企业可凭办理回执到办事大厅窗口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市住建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龙大道下桥路段79号市住建局法规科
邮编:523112 投诉电话:0769-2220731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