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质公示字[2011]6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和《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晋建建字[2004]28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晋建建字[2007]447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4月审查的晋城市金建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等8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资料审查意见、张永太等2220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首次申请审查意见、余瑞海等2104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延期)申请材料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若有异议,企业应在2011年5月4日前由初审部门将企业申诉材料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处。特此公示。
联 系 人:师新杰 李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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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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