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2011年第2批2家招标代理机构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受理和审查,现将初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5月9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省管企业直接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市属企业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 省招标办 0731—84822835
政务中心 0731—84455861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
邮政编码:410011
附: < height="18" alt="" src="http://218.75.129.178:6060/htmledit/sysimage/file/doc.gif" width="18" />2011年第2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查意见.doc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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