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8日-4月14日办理的中国造价员各种业务的领取证章通知(第二批)

来源:四川造价信息 2011-04-26 15:53:44

  附件名单内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即日起请于每周一至周五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4室领取证章。

  注意事项:为方便大家领取证章,请务必牢记姓名前的序号,领取证章时请报序号。

  (1)初始注册的人员须带上造价员证书,升考审核权及增项的还需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2)跨市州变更、跨省(机构)变更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原执业专用章。

  (3)遗失补办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未遗失的证或章。

  (4)市州内变更的人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5)到期换章的人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附件:《2011年3月18日-2011年4月14日办理的全国造价员各种业务的领取证章》名单

 

 

  省造价站综合科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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