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江苏省建设厅 2011-04-26 10:40:27

  苏建审批公示(2011)第0054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办对近期23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江苏省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 )、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 )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在公示期间内将陈述材料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的“资质补正核查”中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审批办公室询问。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205

 

 

  附件:江苏省申报建筑业资质企业审批汇总表(苏建审批公示【2011】第0054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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