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04-25 15:38:2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 第25号

 

  根据建设部令第154、159号,建市[2007]230、2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湖北盛德结构工程加固有限公司等65家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根据已申报的材料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并附相关资料,经初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送(中央在鄂企业、在省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企业直接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申请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质疑的,可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实名及联系方法。

  三、本次公示时间: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5月3日。

  四、拟同意申请及补证后同意申请的企业,应在公示期间登陆“湖北工程建设网”,凭企业加密锁完成网上申报工作,无加密锁的企业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联系。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一路78号

  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1

 

 

  附件:1、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许可审核表.doc

     2、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审核表.doc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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