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江苏省建设厅 2011-04-23 09:59:17

  苏建审批公示(2011)第0052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经对近期63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 )、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 )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至4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市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中心询问。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51868206

 

 

  附件: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汇总表(苏建审批公示【2011】第0052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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