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湖南建筑信息网 2011-04-02 17:1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了建筑业企业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4月2日至2011年4月18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省管企业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  邮政编码:410000

  联系电话:0731-84456372 84455751

  联系传真:0731-82214127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结果汇总表

              2、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评审结果汇总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