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临海市建设规划局: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及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对浙江一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经研究决定,核准浙江一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省项目贰级转为房地产综合开发叁级(暂定)资质,证书编号为台房开字第33100200021号,有效期壹年;同意浙江伟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综合开发暂定肆级资质)从事临海市“伟程时代广场”商住楼开发;同意浙江欧士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综合开发暂定肆级资质)从事台州市椒江区市立医院对面B号地块的开发。
希你们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按核定的范围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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