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建立和完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通知

来源:台州建设规划局 2008-07-29 08:46:20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竣,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如何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重要任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主体是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要正确“定位”。安全监督机构既不能“越位”成为企业安全检查员,也不能“缺位”放弃监管职能。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目的,是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自我检查、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改进、自我控制、自我保证的运行机制。当前,我市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已严重制约了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此,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对“两个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实行考核。现将《台州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考核办法》和《台州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台州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考核办法.doc

2、台州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考核办法.doc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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