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黄岩、路桥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旅游局、节水办: 现将《市区星级宾馆饭店用水器具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六月三日 市区星级宾馆饭店用水器具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节水工作力度,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17号令)和建设部、经贸委、质量技监局、建材局《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建住房〔1999〕295号)要求,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星级宾馆、饭店用水器具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以星级宾馆、饭店为重点,集中开展用水器具的专项整治,减少用水浪费,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今年下半年,对市区所有星级宾馆、饭店进行一次用水器具大检查(检查单位名单附后),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年内完成更换。 三、检查整治内容 1、座便器。是否使用淘汰的一次冲洗水量超过6升的便器。 2、水箱及配件。有否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上导向直落式排水结构的高水箱配件、低水箱配件。 3、水嘴。是否使用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 4、用水器具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1、2004年6月中旬,市建设规划局、市旅游局联合召开全市星级宾馆、饭店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会议,部署工作。 2、7月底前市区所有星级宾馆、饭店完成自查,填报台州市宾馆饭店用水器具调查表至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304室)。 3、对市区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由检查小组牵头,区旅游局、节水办配合检查。三星级以下宾馆饭店由三区建设规划局(分局)会同旅游局负责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市检查小组。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节水器具要求的宾馆饭店责令限期整改。 4、2004年8月1日至8月底,对市区宾馆饭店开展全面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星级宾馆饭店检查小组,负责对市区宾馆饭店检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供水节水管理处。检查小组由市建设规划局和市旅游局共同抽调人员组成。 组 长:叶祥兰(市建设规划局) 副组长:苏运伦(市供水节水管理处) 叶 飞(市旅游管理处) 成 员:翁林多(市旅游管理处) 何敏华(市供水节水管理处) 六、工作要求 1、三区节约用水主管部门、旅游局、节水办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它作为节约用水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的,要责令停止,限期整改,未在期限内整改的,减少计划用水量及至停水。 3.各县(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星级宾馆、饭店进行一次检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