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台州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洁美杯”达标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台州建设规划局 2008-07-29 08:46:00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为加强我市城市道路管理,提高养护水平,保障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洁美杯”达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其完好情况不仅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形象,也关系到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品位的提升,城市道路建设、养护的水平不断提高,管理进一步规范,但与国家标准和城市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此,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洁美杯”达标竞赛活动,切实加强城市道路的养护管理,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保障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力争通过连续三年的“洁美杯”达标竞赛活动,使全市的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上一个新台阶。

二、对象和范围

竞赛对象:各县(市、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考核范围:各县(市、区)建城区内的城市道路。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市政养护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推广使用防盗型窨井盖,做好市政设施防缺损和防事故工作。

(二)年初制订城市道路养护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养护路段的日常巡查制度,并详细记录。养护路段的路面、桥涵、排水设施、人行道及附属工程等相关档案资料齐全并归档。

(三)市政设施养护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时进行养护。城市道路养护的质量要求是保持路面平整、行车舒适、排水通畅、桥涵和人行道及附属工程完好、沿线设施完美、绿化协调美观,力争构成畅、洁、绿、美的城市交通环境。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叶祥兰副局长为组长,吴小平副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城建处具体负责达标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召开关于开展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洁美杯”达标竞赛活动动员会,广泛宣传,争取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三)加大监管力度。各地市政部门要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巡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政养护工作的督促检查。

五、考评方法

(一)申报程序。5月底前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要上报达标方案及申请达标城市道路清单,其中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台州经济开发区参加达标竞赛的主干道不少于5条,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不少于3条。11月份由各单位组织自查,合格后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评达标后,11月底前向我局申报。

(二)考评程序。收到申报资料后,我局于每年12月份组织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组根据申报情况,查阅城市道路管理档案资料,并按上报的道路清单随机抽查一条进行实地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得80分(含80分)以上为达标,80分以下不达标。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名,得分前三名的单位,获台州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洁美杯”。

(三)奖惩办法。市局将对获“洁美杯”的市政工程管理处及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彰,授予获奖单位“洁美杯”奖杯1座、奖金1万元,另外对所在单位分管局长、城建科科长、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每人各奖1000元。对考核未达标的单位,市局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1.台州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洁美杯”达标竞赛活动考核细则

2.台州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洁美杯”申报表

3.台州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洁美杯”计划达标城市道路一览表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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