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造价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粤价协[2010]00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协会决定于2010年3月开始对我市的造价员资格证书进行验证,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证安排
造价员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交到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集中到市造价协会办理资格验证手续,各县区的先送到当地的造价管理机构后集中到市造价协会办理资格验证手续。
二、时间安排
2010年4月30日之前把收集的证书送到市造价协会。
三、验证对象
凡取得由省工程造价协会2006、2007年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证书号为:粤060XXXXXX、粤070XXXXXX)。
四、验证合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政策、执行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法规;
(2)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
(3)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已取得2006年造价员证书的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已取得2007年造价员证书的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6学时。
五、参加继续教育学时未达到以上规定的学时者为不合格,需按规定参加由省造价协会或本市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安排的继续教育学习。
附件: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粤价协[2010]004号文)
阳江市工程造价协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抄送: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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