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批准,孙春等115名二级建造师、潘海峰等6名补办证、章,金卫明等30名二级临时建造师、陈国星等2名补办证、章准予变更注册(名单附后)。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请携带介绍信(受理凭证)、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到小木桥路683号1楼受理大厅领证(章)处办理证章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领章地点: 高安路33号上海明佳印务有限公司文教礼品专卖店(印章工本费35元/枚)。
附件:孙春等115名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潘海峰等6名补办证、章注册人员名单
金卫明等30名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陈国星等2名补办证、章注册人员名单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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