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设局转发关于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金华市建设局 2008-07-28 09:47:25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金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转发浙文明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金市文明委〔2007〕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创建和谐建设系统做出新的贡献。各单位在组织落实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同时,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落实《意见》进展情况和书面总结向局呈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市文明委下半年对各项活动开展情况的专题督查。

 

附件:金市文明委〔2007〕3号文

(详见金华市建设局网站www.jhjsj.gov.cn)

 

                            二OO七年八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金市文明委〔2007〕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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