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设局 金华市环卫协会关于开展第六轮“洁美杯”环境卫生行业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金华市建设局 2008-07-28 09:29:37

各县(市、区)建设局,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义县城市管理办公室,金华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金华市环卫处,各县(市、区)环卫处(所),金华经济开发区环卫处:

为了加强各县(市、区)环卫行业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进一步建立全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竞争和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环卫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努力创造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环境卫生行业开展第六轮“洁美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奖项设置

竞赛分为道路保洁、环卫设施建设、垃圾收运管理、垃圾处置管理、公共厕所管理和争创文明单位等六个项目。竞赛活动按两个层面进行,第一层面为金华市婺城区、义乌市、兰溪市、东阳市、永康市;第二层面为金华市金东区、金华经济开发区、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根据考核情况设年度综合奖和连冠综合奖,单项奖设若干个,优秀组织奖设1个;优秀个人奖设若干个。

二、竞赛检查考核办法

由金华市建设局、金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织人员对竞赛活动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全年检查考核三次,(明查一次,暗查两次)。检查考核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每次检查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综合奖和单项奖按两次考核平均分计分,综合得分最高单位获综合奖(洁美杯);各单项得分最高单位获单项奖,获综合奖(洁美杯)的单位原则上不再颁发单项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由参赛单位推荐评选。

三、奖励办法

1.获得综合奖的单位,颁发“洁美杯”奖杯(连续获得该奖项的单位,可颁发“洁美杯X杯连冠”奖杯),奖励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额的奖金,并予以通报表彰。

2.获得单项奖的单位,颁发单项奖杯,奖励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额的奖金,并予以通报表彰。

3.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杯,奖励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额的奖金,并予以通报表彰。

4.获得优秀个人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一定数额的奖金,并予以通报表彰。

奖励经费按往年惯例自筹解决。

 

附件:金华市第六轮“洁美杯”环境卫生行业竞赛评分标准

 

 

二OO八年四月七日

相关附件:金华市第六轮“洁美杯”环境卫生行业竞赛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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