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第一、二支部,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关爱帮扶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意见》(金市组〔2008〕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党员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单位党组织在七一前后要组织一次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名单报局机关党委。《金华市直机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登记表》请于7月8日前报到局机关党委。
附件:市机党〔2008〕38号文
(详见金华市建设局网站www.jhjsj.gov.cn)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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