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纪委《关于做好公车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金纪发〔2008〕2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促进公车使用管理的制度化和长效化。各单位自查情况请于7月20日前报局监察室。
附件:金纪发〔2008〕24号文
(详见金华市建设局网站www.jhjsj.gov.cn)
二OO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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