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拆迁管理做好拆迁稳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金华市建设局 2008-07-28 09:08:01

各县(市、区)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

现将省建设厅《进一步强化拆迁管理做好拆迁稳控工作的通知》(建房发〔2008〕1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按照省、市审批下达的拆迁计划实施拆迁,没有列入年度拆迁计划的区域和项目,不得实施拆迁。强化拆迁公共利益目的,重点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设施建设的改造和拆迁。

二、规范城市拆迁行为。各级拆迁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修订后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拆迁许可证的发放。严格执行拆迁行为的公示、评估、协议签订、行政裁决等程序,完善操作性的办法措施。强化拆迁听证调解在拆迁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避免滥用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手段。

三、高度重视拆迁信访工作,畅通拆迁信访渠道,做好信访接待和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化解拆迁纠纷和矛盾。

四、进一步加强拆迁工作领导,切实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确保新拆迁项目引发的问题基本杜绝,绝大多数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按政策得到妥善处理。

 

附件:建房发〔2008〕180号文

(详见金华市建设局网站www.jhjsj.gov.cn)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相关附件:建房发〔2008〕180号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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