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造价工程师、概预算编审人员:
《绍兴市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审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已于发布之日开始试行。根据我们核对,尚有下列持证人员的多本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请予2004年4月16日前,按《关于重新确认绍兴市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审人员工作单位的通知》,来我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按《绍兴市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审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报省资管办注销其概预算编审人员资格,造价工程师按《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报建设部注销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附:概预算编审人员、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人员名单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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