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政园林(规划建设)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市政环保局、局属各市政公用施工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建设厅决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为了切实搞好我市市政公用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属各市政公用施工企业,接此通知后,请登录浙江省建设厅网站(
www.zjjs.com.cn)下载《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04]256号)文件和相关附件,并根据该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所属企业和本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申报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11月15日前按省厅文件要求完成汇总工作,并报我局工程管理处。局属各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在11月12日前直接向我局提出申报。
三、我局工程管理处联系电话:88629817。联系人:李建南、陈豪。
二OO四年十一月四日
抄送:省建设厅,市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