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市劳仲案字〔2008〕第94号

来源:衢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 2008-10-29 11:26:00

衢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受理申请人丰金花与被申请人衢州饭店有限公司司因劳动报酬等发生争议,决定由仲裁员陈连金组成独任庭进行审理。徐爱军任书记员。于2008年8月20日9时0分在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五楼仲裁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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