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房字[2OO5]22号
各市拆迁办: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企业的行为,维护拆迁入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对全区城市房屋拆迁企业进行2004年度资质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考核时间:
二、资质考核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
(二)资质考核申请表1式3份;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四)资质证书正、副本;
(五)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拆迁许可证、拆迁办出具的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六)企业有变更情况的证明材料(如:法人代表、办公地点、工程技术人员变更的材料)。
三、各市拆迁办对辖区内市、县级房屋拆迁企业资质进行初审后,报我厅审核。联系人:吴丹;联系电话:0771—2264312。
附件:1.房屋拆迁企业资质年度考核申报表
2.房屋拆迁企业资质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