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检及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驻马店市建设信息网 2008-10-15 15:05:19


驻建[2007]231号

 

各县(区)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要求,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每两年要进行一次资质复检,接受一次再教育。按照河南省建设厅统一部署,我省2007年度项目经理复检工作已经开始。为顺利完成我市2007年度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复检工作,更好地对项目经理实行动态管理,经驻马店市建委研究,决定对我市项目经理进行资质复检,为提高工作效率,项目经理资质复检同继续教育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检、继续教育对象
  除2006年已参加过继续教育和复检的项目经理之外,其他项目经理都须参加。由于建造师的注册实施办法尚未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仍然以项目经理证为要件。因此,目前已取得建造师考试合格证的项目经理仍需参加项目经理的继续教育及复检,不参加继续教育的项目经理,其资质证书将不予复检。
  二 、项目经理复检具体要求
 (一)、项目经理个人填写《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及复检备案表》一式两份,由所在企业审查盖章,各县(区)的项目经理到各县(区)建设局审查盖章。
 (二)、项目经理个人填写《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中“所主持工程受过何种奖励”栏目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及鉴定”栏目,并由所在企业审查盖章后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及复检备案表》一起报市建委。
 (三)、三级《资质证书》中“资质复查记录”栏目由市建委填写复检记录并盖章;二级以上《资质证书》由市建委填写复检结论后,报省建设厅盖章。
  三、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具体要求
 (一)、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内容
  1、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市政工程专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2、其它专业:
  (1)、建筑节能的形势与政策。
  (2)、建筑节能相关标准。
   (3)、建筑节能材料。
  (4)、围护结构的保温构造及施工。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二)、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参加项目经理继续教育的人员在原来所发《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书》上加盖培训章;丢失《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报到时交一寸照片2张以便补办《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书》,补办《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书》时收取工本费。
 (三)、继续教育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07年11月8日报到,11月9日开始上课。为更好地组织继续教育及复检工作,请各县(区)及市直建筑业企业于2007年11月5日前将报名表报到市建委培训中心(传真:0396-2612597)。
    继续教育地点安排在驻马店市委党校(解放路中段)。
 (四)、继续教育费用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项目经理复检资料费及继续教育培训费、教材费共计450元/人;学员食宿统一安排在市委党校宾馆,费用自理。
 (五)、报到要求
  学员报到时须带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书》及《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及复检备案表》。丢失《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报到时需带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一寸照片2张以便补办《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书》。
  四、其它
  由于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及复检人数多,希望各县(区)建设局及市直各施工企业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继续教育报到时将《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及复检备案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书》交与会务组。
  联系人:刘建满  13839619218    13783395988
                   0396--2612597  2610339

附表:1、项目经理继续教育报名表< src="/UpLoadFolder/2008\10\15\20081015818.gif" border=0>2007年度项目经理继续教育报名表.xls
    2、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及复检备案表 < src="/UpLoadFolder/2008\10\15\20081015818.gif" border=0>备案表.xls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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