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宁一中教学楼等工程质量问题的通报

来源:甘肃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公示 2008-07-16 09:55:27

                                                     甘建设[2004]313号
 
白银市人民政府:
    按照建设部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检查的要求,省建设厅二OO四年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检查组于2004年7月8日~7月15日对会宁县、靖远县的公共建筑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会宁一中教学楼、会宁县全民健身中心楼、靖远一中教学楼、白银市疾病控制中心综合楼等四项工程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并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现将存在问题通报如下:
    一、关于会宁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工程
国债建设项目会宁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该工程建筑面积为7686M2,按照国家资质管理规定,应由乙级及以上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而该工程初步设计由不具备本工程设计资质的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当时为丙级设计资质)完成,却通过了白银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审查批准。随后,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没有经过审查就直接进入施工阶段,图纸上没有加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章,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更为恶劣的是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在施工图设计图纸上加盖了私刻的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假出图章。
检查组委托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对该工程设计进行了复查,复查报告认为本工程高度超限,框架梁配筋严重不足,最大少筋量达45%,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在该工程施工图设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会宁县建设局违规签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白银市招标投标办公室违规签发了中标通知书,白银市建设局违规签发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白银正信咨询有限公司违规监理,会宁县质量监督站违规监督并组织了竣工验收。由于市、县两级建设管理部门在审批和管理过程中的失职行为,失去了在管理过程中纠正设计质量和市场违规行为的机会,致使设计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直接带入到了建设工程,给该工程留下了质量安全隐患。
    由于该工程使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盗用其它单位名义、加盖假出图章的非法文件,因此不能作为工程实施的合法依据,应予以作废。根据复查报告的结论,该工程如继续使用,将可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应立即停止使用。
    现要求你市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该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业主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加固改造处理。
    二、关于会宁县全民健身中心楼工程
由白银银光设计院设计的会宁县全民健身中心楼为一中型体育场馆建筑,跨度较大。按抗震设计规范规定,该工程框架抗震等级应为一级,但设计单位按抗震等级二级进行了设计,由于该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采取了先发图后审查的违规方式,虽然设计单位在审查答复中同意按审查意见改为一级框架,但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现场使用的施工图纸仍为二级框架。且该场地为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设计没有对处理后的剩余量提出要求,现场实际处理深度也没有达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处理厚度要求。因此,在主体结构和地基处理方面可能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该工程在设计和审批过程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该工程在施工图设计屋盖部分没有正式出图和审查的情况下,会宁县建设局违规签发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白银市招标投标办公室违规签发了中标通知书,甘肃省第一安装公司违规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会宁县建设局违规签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会宁县质量监督站违规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致使该工程已建至主体工程完成。
     现要求你市对该工程立即进行停工处理,对该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存在的设计问题进行认真处理。
    三、关于靖远一中教学楼工程
由甘肃工业大学设计院设计的靖远一中教学楼原设计为四层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原设计通过了施工图审查批准。但建设单位在没有办理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将该工程增加一层变为五层框架结构,设计单位在没有地质勘察资料的情况下违规进行设计,将基础变为机械成孔灌筑桩,给工程留下了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该工程勘察为个人承接并进行勘察,甘肃省科学院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出卖图章。行为恶劣,性质严重。
    在该工程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检查组提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靖远县建设局、靖远县质量监督站视而不见,继续施工建设,致使该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
现要求你市对该工程立即进行停工处理,对该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存在的设计问题进行认真处理。
    四、关于白银市疾病控制中心综合楼工程
白银市疾病控制中心综合楼工程按照国家资质管理规定,应由乙级及以上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而该工程初步设计由不具备本工程设计资质的甘肃省城乡工业设计院(丙级设计资质)完成,却通过了白银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审查批准。随后,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了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将抗震设防类别错误确定为丙级,存在重大抗震安全隐患。
     2003年12月11日~15日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组在白银市检查时发现该工程存在着重大抗震安全隐患,并在检查结果通报会上要求白银市建设局尽快督促整改(当时该工程进行主体工程施工)。之后,省建设厅、省抗震办公室于2003年12月31日发出了《关于全省疾控中心项目抗震设防分类标准问题的紧急通知》(甘建设[2003]418号),再次就白银市疾病控制中心综合楼工程要求白银市建设局采取补救措施。但白银市建设局对省建设厅两次提出的整改要求置之不理,在该工程施工图设计存在严重违法和重大抗震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白银市建设局违规签发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组织了竣工验收,据了解该工程已投入使用。
     五、本次检查发现的诸多问题说明,白银市在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管理,特别是勘察设计管理中存在着较大问题,政策法规不能得到贯彻执行,并在省级检查明确指出质量问题和市场管理问题的情况下,顶风违纪,拒不采取整改措施,致使你市建筑市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问题严重,与全省相比有较大差距。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导致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违规行为多发的重要原因且涉及多个部门。因此,要求你市政府牵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对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管理的相关行为进行整顿,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的结果告知我厅。
 
                                              甘肃省建设厅                                    
 
                                            二OO四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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