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证甘肃省结构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公示 2008-07-16 09:55:23

甘建注执[2004]19号

 

各市(州、地)建委(建设局、建设处),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类工程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实施办法》〔甘建人(2002)301号〕,经研究决定,2004年认证一批甘肃省注册工程师(结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条件:

1、参加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成绩分别达到以下标准:  

2003年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7分;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40分。

2、是本省勘察设计单位在职人员;

3、从事结构设计工作五年以上;

4、具有工民建及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勘察设计单位推荐,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初审后,由省建设厅注册执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1、申报时间:

2004年10月18日至22日将材料报送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申报材料:

(1)《甘肃省结构工程师资格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三份);

(2)二寸免冠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二份;

(4)学历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二份;

(5)《甘肃省结构工程师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二,一式一份),另用Microsoft Word制作成文档报软盘一张,有条件的单位可发电子邮件:leungl@sohu.com。

3、本通知及申报材料中所需表格已上传到甘肃工程建设信息网:www.gsjs.com.cn,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下载使用。

三、甘肃省结构工程师的执业及其权利义务

甘肃省结构工程师执业范围、执业行为及其权利和义务,在甘肃省内参照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甘肃省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人数,在兰州市以外地区的丙级勘察设计单位申报资质时可等同于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计入资质认定条件之一。在兰州市范围内丙级勘察设计单位和全省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中,甘肃省结构工程师人数暂不作为单位资质的认定条件。

四、联系人及电话:

1、省建设厅注册执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大院后二楼242房间;

联系人:王卫国

联系电话:09318465830

2、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兰州市静宁路85号建设大厦13层

联系人:梁梁、吴宝龙

联系电话:09318470716

附件:1、< src="/UpLoadFolder/doc.gif" border=0>甘肃省结构工程师资格申请表.doc

      2、< src="/UpLoadFolder/doc.gif" border=0>甘肃省结构工程师申报人员花名册.doc 

 

 

二OO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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