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及国家和我省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城市规划单位进行了2003年度年检,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2003年度,我省应参加年检的勘察设计单位213家、城市规划编制单位20家(2003年底新发证的单位,本次不参加年检),实际参加年检的勘察设计单位209家、城市规划编制单位20家,有4家勘察设计单位未报送年检材料。具体年检结果见附件。
本次资质年检结果的有效期至2005年3月31日,个别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早于年检有效期的,以证书的有效期为准。通过年检的单位,我厅均在资质证书副本上盖有年检盖,并颁发了我厅统一制作的勘察设计文件专用章。
凡未参加年检的资质及资质副本上未加盖我厅年检章或超过年检章注明的有效期的证书,均为失效的资质证书。希各级管理单位,在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审批、市场监督管理中严格把关,杜绝无证或持失效证书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同时各建设单位在勘察设计招标、发包等过程中注意查验资质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其有效性,以便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附:2003年度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年检结果
甘肃省建设厅
二OO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