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4年甘肃省建筑装饰

来源:甘肃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公示 2008-07-16 09:52:26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有关建筑装饰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提高我省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促进各建筑装饰企业相互学习、交流经验,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的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2004年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奖(以下简称“装饰奖”),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执行省建设厅甘建工[2004]62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除《办法》规定的申报“装饰奖”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程监理合同;
(二)工程决算书;
(三)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四)介绍申报工程设计特点、装饰材料、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的VCD光盘1张,播放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出现广告用语。光盘应用标准护套封装。
(五)反映装饰工程全貌10英寸彩照1张,照片下用2号大标宋注明工程名称和承建单位。反映工程概况的(7英寸)彩照不少于10张,每张装订成一页,页上为照片,下部为80-100字简要说明。
    二、申报资料及反映工程概况的7英寸彩照统一装订成A4硬皮版本,封面式样及目录见附表2。书脊注明工程名称和申报企业名称。
    三、申报的图纸应折叠成A4幅面,单独装订后,与VCD光盘及10英寸彩照一并装入A4文具盒,封面及侧面注明工程名称和申报企业名称。
四、申报“装饰奖”,须为2002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竣工验收通过的工程。
    五、建筑装饰工程一级资质企业,申报“装饰奖”的工程不得超过3项;二级资质企业,申报“装饰奖”的工程不得超过2项。
    六、凡提供复印件的资料,报送时务必携带原件,经核验后,原件随即退回。
    七、评选工作进度安排:
    (一)受理申报资料时间:5月20日截止,过期不再受理。
    (二)初审时间:5月下旬。
    (三)复查时间:6月上旬至6月中旬,复查组到现场复查时,该工程的申报企业应提前与有关单位联系予以配合。
(四)评审时间:7月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在《甘肃日报》向社会公示15天。公示过程中因质量问题被投诉、举报的工程,经查实后取消其获奖资格。
(五)省建设厅对评审结果审定后予以通报表彰。
    八、申报资料报送省建筑装饰协会。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0931-8477642,传真:8477652
    附表:1、2004年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表
          2、装饰奖申报资料封面式样及目录式样
附表下载:< src="/UpLoadFolder/doc.gif" border=0>附表.doc
 
 
 
二OO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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